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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拉上“钢丝网”滤清“大水缸” Date:2010-12-09 00:12:00  Author:  Hits:1850

合肥:拉上“钢丝网”滤清“大水缸”

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看到了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将来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周围将拉钢丝网,设置无人区;二级保护区居民逐步迁出,建设项目必须“零排放”。

合肥“大水缸”保护范围变大了。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看到了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将来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周围将拉钢丝网,设置无人区;二级保护区居民逐步迁出,建设项目必须“零排放”。
  一级保护区拉上钢丝网
  此次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中,除了现有的水源保护区外,还囊括了水库上游汇水区域至滁河干渠的范围。具体为北至滁河干渠,东至蒙城路、南至北二环路、长江西路,西至蜀山支干渠,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
合肥市环保、水务部门将在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建设隔离防护工程,一级保护区内采用钢丝网将一级水源保护区圈围,并设置严禁事项的警示牌。对划定的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地理界线,用界碑、界桩和警示牌标定保护区范围。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农委等部门将制定生态改造计划,一级保护区实施生态退耕,二级保护区采用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的方式,逐步形成水源涵养林和生态保护示范区。
  二级保护区内须“零排放”
  根据规划,在一级保护区内,将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将逐步降低污染排放,新建项目需达到“零排放”标准。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对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从源头保障水质安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与城市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需达到零排放标准;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合肥市人民政府责令整改、关闭或迁出。
  居民将迁出二级保护区
  对于保护区内的居民点,将遵循“只出不进、逐步外迁和就近改造”的办法实施治理。
  一级保护区及其外侧200米以内的村庄全部搬迁,二级保护区内村庄集中搬迁,合并。
  居民恢复点将设置在二级保护区以外,或城市污水管网可以覆盖的区域内,选址需符合环保及规划部门要求。建设中,将要求生活污水零排放,雨、污水需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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