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
桐水字[2011]7号
关于表扬叶峰等同志的通报
公司属各单位、各科室:
叶峰同志现任供水服务中心维修班队长。2011年元月,该同志听说新星小区有门面房多年未缴水费,立即上报。经查实该门面房属有表无户头用水。
陶凯同志现任供水服务中心抄表员。2011年3月,在工作中发现茗典茶楼用水有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反映,经调查茗典茶楼盗水属实,追补水费6648元。
周尚楠现任供水服务中心抄表员。2011年4月发现地中海酒楼用水可疑,积极上报。经调查地中海酒楼盗水情况属实,责令该户补缴水费500元。
江道杰同志现任供水维修员。2011年5月,在工作中发现忆客隆宾馆有盗水行为,当场切断私接水管,随及向上汇报。公司责令忆客隆宾馆先缴现金6000元等候处罚。
以上同志忠于职守,热爱集体,正直无畏,他们的举动给予偷盗水行为一击重拳,有效的维护了公司的利益。为此,公司决定给予以上同志在全司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分别发给叶峰同志奖金200元、周尚楠同志奖金200元、江道杰同志奖金300元、陶凯同志奖金300元,以资鼓励。同时,号召全司职工向叶峰、江道杰、陶凯、周尚楠同志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牢记职责、勤奋敬业、一心为公,敢于揭短,积极投身到打击偷盗水工作中来,让水耗子无处藏身。
桐城市自来水公司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