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供水普查补短板 提升服务促发展 Date:2024-08-17 17:08:20  Author:管理员  Hits:779

自2023年3月启动供水普查工作,截至2024年8月底桐城市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督察部已累计普查用水户5.7万余户,查处违章违规用水1600余起,协助规范改造供水设施200余处。

     供水普查的目的是进一步依托普查数据,建立健全供水设施信息数据库、用户信息档案,为构建数字化供水体系奠定基础,让“生命线”更畅通、更稳定。

     以用户水表为例,普查需采集用户编号、用户名、联系方式、水表表号、水表铭牌、水表类型、水表位置、水表用途、使用状态、用水性质、口径等用户基础信息。

     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力推进,桐城市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分管经理为组长的供水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供水设施普查的日常事务,供水督察部建立了普查专班,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桐城市城乡供水改革发展和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状况,普查小组始终秉承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原则,分队划片,深入一线、加班加点对供水设施进行现场勘察,实现“望闻问切”“逐一体检”,形成数据台账。

为全面把好普查质量关,普查人员钻阀井、开井盖,全面克服隐蔽点位难探测、设施被污埋等重重困难,确保获取普查“第一手资料”。同时,普查人员走进工厂、商家、居民小区,走进千家万户,了解基础信息的同时充分收集用户用水需求和涉水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科普用水常识和节水知识,让用水服务更优质高效。

后续桐城市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将按计划分期分批对户表、大表等供水设施进行普查,进一步查找短板,持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以提升供水服务为己任,通过深入、全面的普查,不断优化供水管理,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供水服务,更好地服务千家万户,为桐城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合法用水

在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打击处理违规用水行为

供用水是重要民生工程,但一些违规用水的行为却屡禁不止,这不仅严重扰乱了供水秩序,影响供水公司正常运转,更侵害了合法用水单位和居民的权益,自来水从生产到用户使用终端,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有义务做到合法用水。由于个别人对自来水的法律意识淡薄,做出违法行为却不自知。那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章用水,你知道吗?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

第四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城镇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由供水单位组织抢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擅自开挖供水管道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施工过程中不了解供水管线铺设情况,过失挖断管线,导致大范围区域性停水。

擅自关闭水阀

在发生漏水或排水问题时,用户擅自关闭供水主管的维修应急水阀,导致整栋楼或周边区域居民均无法正常使用自来水。

私拆或改装水表

私自拆装水表或更换非标准水表,影响水表正常计量。

私接管道盗水

未经许可在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盗用城市供水,常见的案例有:打开消防栓偷接水使用、在供水管网上打眼私接水管、销户或暂停用水后私自接通用水等。

违反供水合同

不遵守与供水企业签订的供水合同条款,如逾期不缴纳水费,未经许可将自家的自来水转供他人使用,特别是用于商业目的。



上一信息:村企共建促振兴 党建引领助发展

下一信息:副市长张树主持召开桐城市安全保供水暨二次供水运营管理专项调研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