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11月起上调水价
安徽省芜湖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已经芜湖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芜湖市物价局11月2日公布了调整后的具体价格:综合水价上调0.21元/立方米,上调幅度为17%;其中居民水价上调0.2元/立方米,调整后基本水价为1.25元/立方米,加上相关代征费用,到户水价为2.05元/立方米。
此次调价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原工业、经营服务和行政事业用水统一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增设特种用水类别,对洗浴、洗车和工程施工等特种用水从原经营服务用水中分列,实行单独分类计价,促进节约用水。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从现行基本水价1.05元/立方米调至1.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从现行工业基本水价1.2元/立方米、经营服务基本水价1.9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基本水价1.32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基本水价1.53元/立方米。增设的特种用水基本水价为3.2元/立方米。
据介绍,目前,芜湖市区低保户20352户,总人口37480人,每户平均1.84人。若按每户每月用水量6立方米测算,每立方米调价0.2元,每户每年增加支出14.4元。为确保水价调整不增加低收入家庭的支出,芜湖市政府决定对市区低保户在原有每年每户水价补贴24元的基础上再补贴15元,具体由芜湖市民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到位。
新水价自1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