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用水 确保供水安全
2010年11月26日上午,营业所抄表班班长刘超同志,在抄表时发现三处违规用水事件,及时向公司反映。根据稽查人员认真核实,一起属私自偷水,两起属表后转供水,直接改变了用水性质,将营业用水转接他人工作建筑用水,情节恶劣,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事后违规户认错态度积极,主动配合稽查人员调查。此次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很好地打击了非法用水现象。
一直以来稽查人员开展打击整治盗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打击盗用水的行为和严厉措施,引导用户树立依法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保障城市公共供水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维护城市稳定、发展城市经济、建设靓丽新城做出积极贡献。(供水服务中心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