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实行按月计征,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3%,最高一级为45%。
新个人所得税的算法和以前不同,新个税自2019年1月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即由以前按当月数据计算,改为按逐月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当月个税=(累计收入-累计五险一金-累计免征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缴纳税额
每月收入不同,需要交纳的个税不同,有的月份要交,有的月份不需交,若当月交得多,后期收入不足各项扣除时,则可累积到下月抵减,即逐月累计。
例如:一月份工资3500+绩效1500 +奖金、福利10000-五险500-公积金900-免征额5000-专项附加扣除1000=7600,则1月个税是7600*3%=228。
假如:二月份工资3500,绩效1500。
则二月计算个税时,就将二月逐项累加到一月份,即:工资(3500+3500)+绩效(1500+1500)+奖金10000-五险(500+500)-公积金(900+900)-免征额(5000+5000)-专项附加扣除(1000+1000)=5200。
两个月累计应纳税额是5200*3%=156,减去累计已交纳税额228,即是二月份当月应纳税额是-72(156-228),多交72,可在后期累积抵减。3月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月累计收入-累计五险一金-累计免征额-累计专项扣除,超过36000元时,税率将由3%提高到10%。(财务科 齐建设)